1 ) 随看随说:《十二宫》
http://prepare.blogbus.com/logs/6676343.html毫无疑问,《十二宫》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影片,来自大卫·芬奇。我喜欢这个拍MTV出身的导演,他的所有片子我都看过。算上《十二宫》,在他以往拍过的六部影片中,有三部闯进了IMDB Top250,这个纪录非常了不起,其中《搏击俱乐部》、《七宗罪》是位列前50的杰作,地位无可撼动,《十二宫》拍在200出头的位置,依我看来,《十二宫》放在他所有的影片中,也是中等偏上的位置,铁定第三。
大卫·芬奇的片子,无论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无不展现了一个灰暗阴郁的世界,这个调子从他的处女作《异型3》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从没变过。《十二宫》这部片子的基调也是阴冷灰色的,而且这种压抑的气氛来得非常冷静,冷静得让人发慌。在这点上,它特别像《颤栗空间》。大卫·芬奇制造惊悚气氛的能力依然是飞檐走壁的好,甚至好过他以往的所有作品。正是因为超凡的渲染气氛和把握节奏的能力,让这部在一般导演手里可能会沦为温吞吞的肥皂剧,变得异常的激动人心——要知道,他是在讲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而这个案子却未曾破解,这个题材本身是多么的枯燥啊。
在《十二宫》里,我们可以看到大卫·芬奇的几点变化,让人觉得眼前一亮,这或许也是他求变的地方:1.他从来没有像《十二宫》这样朴实、干净地讲过一个故事,一部绝对意义上的剧情片。没有《七宗罪》的宗教哲学,没有《搏击俱乐部》的邪门分裂,没有丝毫耍酷的镜头和戏份,只是用一个时间轴平铺直叙地讲故事,尽量贴近历史真实,竟然发现他可以讲得这么好。2.他的影片从来没有像《十二宫》这样平静的结尾。我一直指望着他再次创造一个牛逼至极的欧·亨利小说式的结尾,就像是《心理游戏》那样,但却发现他竟会冷静地收尾,依然是案情的悬而未决,依然是再一次希望的破碎,只是水到渠成的作结,如此优雅,如此理性。如果硬要说《十二宫》有什么硬伤的话,我觉得剧情有点拖沓。
这部片子让我想起另外两部同样是讲述破案未果的影片,一部是奥利弗·斯通的《刺杀肯尼迪》,一部是奉俊昊的《杀人回忆》。我觉得《十二宫》是介于这两部片子之间的一部作品。它对真实性、故事性和法理性的关注和《刺》非常想象,但大卫·芬奇之于政治、逻辑的敏感程度实在赶不上奥利弗·斯通。他尽管也在讲故事,但你从他依然麻利迅速的剪辑中可以看出,他更关注的是把故事尽量充实,不停地往前推进,而不是慢条斯理的在逻辑上做到无懈可击。或许,大卫·芬奇从没想过通过影片的政治意义。
他是在关切案情的进展,但似乎更关切的还是与之相关的人的命运,或者是报导此事的记者,或者是负责此案的警探,或者是自行调查案情的漫画家以及他的家庭,或者是形迹可疑的嫌疑犯,或者是其他人。在这点上,《十二宫》又非常像《杀人回忆》,有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但我坚持认为,在这点上,《十二宫》实在不及《杀人回忆》,它的确极为出色地讲了一个故事,但还没达到把个体命运的悲剧与动荡不安的时局、社会背景完整结合,熔于一炉,继而勾起群体回忆的高度。大卫·芬奇还没有那份人文关怀。
换句话说,《十二宫》是部优秀的影片,我甚至毫不吝啬地在“优秀”之前加上“非常”二字,但它难以成为经典;大卫·芬奇是个非常牛逼的导演,非常有观众缘,我甚至极为乐意地在两个“非常”之前各加上一个“非常”,但他还没有达到巨匠、大师的境界,甚至也没有流露出那种气象。尽管,他似乎离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http://prepare.blogbus.com/logs/6676343.html 2 ) 让我们一起于漫长的死磕中死去
政治老师告诉我们,先有经济基础,才有上层建筑。由此可见,只有在美国这种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霸权国家,才会有吃饱了撑的和警察媒体瞎得瑟的杀手,和闲着没事死磕迷案的漫画家。因此,当《十二宫》登陆到我们这种没有最穷只有更穷的第三世界国家,着实让那些天天眼巴巴盯着盗版盘行情的惊悚侦破片儿迷们狠狠的失了一望。
慢节奏,乱剧情,不黄色,无暴力,甚至连让配乐烘托一下气氛的地方都少之又少。我国的大众评审在此刻毫不留情,就算是大卫芬奇也要毅然报以风气云涌、花样百出的骂潮。显然,相比起这部闷骚《十二宫》,广大人民还是更津津乐道于那些牛逼闪闪的《七宗罪》《搏击会》们。可是却据说,那些闪闪们不过都是大卫芬奇拿来练手玩的,看来我民的欣赏水平刚刚发展到了学徒,离大师还远的没边儿呢。
整个观影过程耗时3个多小时,中途上了三趟厕所,发了4条短信,聊了数句QQ,顺手还打了5只蚊子,外加中途两次因不慎睡倒而造成的理解障碍,不得不倒回去的重看,这部千呼万唤又辜负众望的《十二宫杀手》,终于被我在一夜之内看完了!对此我颇感欣慰,作为一名影视专业的同学,至少我没有像某位哥们儿那样,每天中午边小资兮兮的吃Lawson盒饭边看20分钟,直到某天惊异的发现居然演完了!
仔细回想起来,如果排除掉影片中出场过多又都长得很兄弟的闲杂人物和他们各自冗长的名字,以及中间一大截男主角的不知所踪,整部影片的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梗概起来讲的就是一个闲着没事的神经病杀了点儿人,然后给媒体写信忽悠人们和他玩自己发明的猜字谜游戏,于是警察们就查啊查,查了十几年,查了2500个嫌疑犯,还是没查明白。最后警察们都熬不住了,谁跟他们提”十二宫“他们就跟谁急,然后那位一出场就成为焦点随后又莫名消失了近1小时的男主角——漫画家,终于又众望所归的重新登场了,丫自己默默的死磕了十几年,却在某次无意识的翻阅中获得灵感,然后他又开始像当年的警察们一样急吼吼的四处奔走,查呀查呀,中途受到诸多厌倦此案的官方部门的挤兑,家人的离去以及精神的濒临崩溃,最后,当他终于如愿把自己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他也终于整明白了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尽管这件事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最牛逼的地方就是,他媳妇像每一个搞不懂自己男人脑子里到底进什么水了的国产电视剧中的妇女一样,无比幽怨的站在门口说:“为什么你要做这个?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结果死磕漫画家十分费劲的说:“我要弄清楚!我需要知道他是谁!我必须知道他到底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大家请看,其实这部影片还是很伦理的,它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当你家男人无怨无悔的沉迷于某件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破事儿的时候,如果你还不想离婚,那么,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支持男人心中那个不灭的英雄主义影子吧!”
虽然说这部电影由于包含内容庞杂过度,又不是刺激的叙事模式,很容易给观影者带来头痛、晕车、看不下去的感觉,但其实冗长之中的每一个情节却都是环环紧扣,直逼结局的。不然为什么在我不小心睡了一下下之后,醒来就发现完全看不明白了捏……据说,为了拍这部美国凶杀历史上的旷世迷案,大卫芬奇自己也死磕了四年,可见,当一群人以无比惊人的专注和耐力死磕一件事的时候,他们所爆发出的巨大魅力,足以感染一位牛逼的导演。所以,当我不咸不淡的看完整部影片再回过头来时,才恍然发现,也许大卫芬奇此次之所以要选择用这种平铺直叙,波澜不惊的手法来演绎这个事件,完全是有着某种特殊隐喻的。
他没有像《七宗罪》或者《搏击会》那样通过频繁快速的跳切和高纯度的色彩来刺激人的感官,也没有故弄玄虚的在回忆想象和现实生活中绕来绕去,好让人们在看完后忍不住赞叹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一次,他只是通过对缺失史料的合理补充,来高度的还原了现实,将这个40多年来从未被人们猜透的案子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人们面前。纵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惊心动魄,但又何尝不是最真实的生活呢?
正是由于生活的平淡,才导致我们经常会不由自主的去幻想那些刺激的事,那些从事着刺激工作的人们,那些亲历了刺激事件后死里逃生的受害者们。他们往往是在人们充满想象力的讲述中,才被赋予了无比光辉的英雄主义色彩,从而让我们去追捧,去迷恋。然而身处事件之中时的他们,真的就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神勇机智么?如果我们能将他们与真实的生活相连接看待,就不难感受到那种生活强加给人们的平淡。即使是走在风口浪尖的人们,也是在吃饭睡觉上班下班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而不会整天神经兮兮的脑力激荡。也许他们心中涌动的感情是剧烈的,但他们还是不得不平静而内敛的生活着,从踌躇满志,到分崩离析,从少年心气,到最后颓然的倒塌,每个梦都会被马不停蹄的时光吞噬,每个英雄也都在经历着我们常有的那些失望与无助。
因此,这部看似没有什么滋味的电影,其实更像是一杯时间沉淀出的老酒,入口醇香,中段辛辣,流到胃里后却是让人回味无穷的苦涩。当人经历了不停被点燃再被熄灭、被激发又被遗弃的折磨之后,最终就会明白,再多的异彩流光也都要慢慢褪去,再扑朔迷离的人生也终将归于平淡。而无论结果是辉煌或者惨淡,无论结局是明晰还是迷离,最终,你都赢不了血淋淋的现实。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可就算是这样,在结果未到来之前,还是要死不悔改的走下去,而那份曾支撑你不放弃、不逃避的坚定的信念,那份你迷茫时毅然秉承信念的勇敢,才是最终是值得你去珍惜、值得每个人去尊敬的。
影片在最后揭示到:"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我想,这也许才是大卫芬奇耗尽四年的时光要告诉我们的话:一个杀手未必要用武器去杀死一个人,更多时候,我们是死于竭力,而非窒息。
3 ) 《殺迷藏》: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
《殺迷藏》是一部寫實的電影。
但寫實的電影大致還分兩種:寫實地談情和寫實地說事。此片屬於後者。
寫實地談情,在絕大部份的情況都展現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且具有時代價值(莫論是過去的還是當下的),有讓人反省自身的作用,可說是永恆的題目,例子不勝杖舉,也就不舉了。
但寫實地說事呢?很少有能做得純粹、徹底如《殺迷藏》的。
或者有人會舉出吉士.雲遜描述校園鎗擊案的金棕櫚得獎作品─《大象》來作出抗議,但愚以為吉士.雲遜在這部影片中作出了極多的「藝術選擇」,比如是大量吊在角色背後的長時間跟拍、讓背景模糊的長距離聚焦鏡頭等等,無非是滲透了極強烈的主觀立場─看不見的大象─在其內。
筆者無意誇《殺迷藏》比《大象》好,反而我挺認同當屆康城的評委,這部吉士.雲遜的電影確實擁有極高的藝術成就。我想指出的只是,就寫實地說事這一點上,《殺迷藏》確實相當稱職。但當然,能在這宗如此艱難的事上做得稱職,則本身已是一項不少的成就。
艱難之說從何而來呢?
一部常規片長的電影要在不談情、不攪幽默也不炮製驚險場面的前提下,持續抓牢觀眾的注意力已經夠難了,此片還要做足兩個半小時,那你說該服還是不服?
大衛.芬查能讓你寫下服字,靠的是精煉的情節選取和準確的場面調度。
前者可見於導演從一而終地讓劇情以編年史式條目分明的時間順序跟著事情走,沒有借此攪通俗的一套(如疑犯的追逐和煽情的人物支線等)。對於一件引人入勝卻具繁瑣支節的事情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恰當的選擇(當然這得託真事之福)。
但更重要的始終是後者─準確的場面調度。
圓熟的導演功力確保了每個精煉而來的分場,恰如其份地呈現出該事情的狀態:非常突然的、驚懼的、憤怒的、沮喪的、困惑的、失望的等等。
所謂恰如其份,指的自然是不多也不少:
少者,叫觀眾無法掌握該分場的事情狀態,讓他們像突然跟脫大隊,落了單的可憐朋友一樣,得迷茫地向前亂跑,跑到了甚麼地方誰能保證呢?就算真能跑到終點,一頓臭罵是免不了的了。
多者,可換稱為渲染,可能出現兩個情況:
一、過份造作,留下了斧鑿痕跡,反倒叫人抽離了劇情,事與願違。
二、出現雜訊,叫觀眾捉錯該場戲的用神,在劇情的跑道上走到了錯誤的岔路。
兩種情況都嚴重影響觀者的耐性,對於得艱難地持續抓牢觀眾注意力的本片來說,當然是半點不能容許。於是大衛.芬查非得動用著最簡潔、無形的電影語言不可,而所謂圓熟的導演功力則正在其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電影中的事件橫跨二十多年,事件接事件的發生於真實時間上一點都不緊湊,而如前所述,電影也沒有攪通俗的緊湊場面,可筆者怎麼在觀映過程中有著喘不過氣的感覺呢?
愚以為導演把聲音先入的剪接小技倆連用得非常好。那些電話鈴聲、電台廣播聲、信件朗讀聲像萬能膠一樣把相隔不近的事情輕易地黏起來,而且讓觀者在轉場的時候立刻又要打醒精神,緊湊感便這樣累積出來了。
總括而言,《殺迷藏》簡潔有力地表達了一件世紀懸案,忠於事件的手法,成功傳達出一種極抽象的frustration,那是一種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觀者很可能在離場時不自覺的搖搖頭;那並無關電影的不善、也不是投入了追兇者的情緒(就算有也只是極小部份),而是從觀者深切明白到這宗懸案之不可解而來的。
換句話說,這種frustration是從事件的呈現中累積而來的。
所謂從一而終,大概到這裡,各位都明白了。
從引人入勝到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由事件出發,也由事件作結。
這種功力,叫人汗顏。
4 ) 一些背景资料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
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
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
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
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不。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
“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
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他是对的!”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5 ) 无差别杀人案是没法破的
这一颗星不是给导演,是给凶手。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个凶手是什么“高智商犯罪”。得了吧,别搞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你们想想吧,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没有DNA检测,警察从何查起?一般的杀人案,就是从仇家、债主、邻居、同事、亲戚……所有相关人员一个个调查。可是如果凶手根本是陌生人,应该怎么查?旧金山有几百万人,全部调查一遍?何况凶手也可能是外地人。
举个例子吧,我开车到深圳,买个面包吃饱,深夜走到僻静处,看到有人经过,不管男女老幼,上去一枪打死(假设中国也有枪)。然后开车回老家,第二天继续上班。警察怎么查?
查子弹?通用9mm,每年售出几百万发。
查脚印?100块的皮鞋,浙江大量生产。
出几个谜题别人解不开?太自闭了,我用我最喜欢的颜色、食物、音乐做引,这样的密码爱因斯坦也没辙——他又不认识我。
别他妈开玩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有本事你就把你老婆杀了,把你仇家杀了,让警察不仅没证据,甚至没起疑心,那才是真正的高智商!
6 ) ■ 简洁、镇定、沉稳、大气。
简洁、镇定、沉稳、大气。
看后简直感慨到无语,觉得几乎无可评说。因为可说的太多。
大卫.芬奇叙事的功力是已臻化境了,凝炼而沧桑。
好多人喊闷,所谓“没有兴奋点”,
我可是从头至尾忙着接招,看得脊骨生寒,并不觉得有一处废笔虚笔。
为什么要拿他早年的作品来作比较?
我想起陈丹青在面对有些读者的诘问时所说的话,
在有人闲言碎语,旁敲侧击指他江郎才尽,宝刀已老,再也画不出当年才华横溢的《西藏组图》时,
陈丹青只淡然道:我是再也画不出,因为我已经画出来了。
同理,芬奇根本也并不需要再来拍上一部《搏击俱乐部》或者《七宗罪》,因为他早已经拍出来了。
镜头语言就不提了。
看到有位网友评他那独特的暗绿偏黄或暗黄偏绿的影像,真是说到我的心坎上。
单看看芬奇影片的密度和质感吧。
呈现从60年代末直至90年代,前后20多年的美国社会图景,
前后出现穿插的大小主次要人物,
从道具美术服装化妆,包括一个街景,小到一片纸头,
每个画面都细致而几乎不落痕迹,经得起推敲,又不显得刻意,
关键是里面蕴含着人物生活其间的质感,简直有史诗气质。
又因为实在太自然了,根本不被注意不被提起。
芬奇对时间的表现,朴素而冷静。
我们只看到渐渐斑白起来的两鬓,逐渐疲惫不耐的面色,
看到各职责部门机构的推诿与撤出,合作默契的缺乏,沟通的阻滞,案情一再的延宕。
看到都市在昼夜姌替之间转换着面目,当事人们逐一涣散了心力,只想干脆离开和遗忘了事。
时光淘掉了很多,但是真相依然隐匿。这是真正的残酷与嘲弄。
在罪恶黑暗前我们的无力感,都像是影片最后罗伯特凝视疑凶的那一眼,
也像是拿出一排照片让幸存者指认的警方官员,脸上所挂着的那个震撼而又难堪的表情。
我无法总结那个表情。我怕说出来,就太悲观了。
而芬奇,只是冷静而客观的,记录了下来。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
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
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挺枯燥的……